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SUNTRONT TECHNOLOGY CO., LTD.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街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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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
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及其关联方李健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费战波或费占
军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关联方李健,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费战波和费占军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其关联方李健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 3 家法人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邬群艳、郑永锋、李留庆、袁金龙、李建伟、魏东
林、王钧、林安秀、宋红亮 9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费战波、费占军、王钧、袁金龙、魏东林、
李留庆、宋红亮、郑永锋、林安秀、李建伟承诺:将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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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关规
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1年1-6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中,2011年1-6月财务数据和对比表中2010年年度
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对比表中201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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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新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520万股,发行价格为21.9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6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天科技”,股票代码“300259 ”;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08月31日起上市交
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告书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露的内
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08月31日
3、股票简称: 新天科技
4、股票代码:3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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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568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9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费战波、费占军及其关联方李健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费战波或费占
军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关联方李健,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费战波和费占军
申报离职后半年内,其关联方李健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本公司3家法人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泰豪晟大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邬群艳、郑永锋、李留庆、袁金龙、李建伟、
魏东林、王钧、林安秀、宋红亮9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费战波、费占军、王钧、袁金龙、魏
东林、李留庆、宋红亮、郑永锋、林安秀、李建伟承诺:将遵守《公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相
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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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1,5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 (非交易日顺延)
费战波 3,304.704 43.67 2014 年 08 月 31 日
费占军 926.094 12.24 2014 年 08 月 31 日
王钧 486.642 6.43 2012 年 08 月 31 日
邬群艳 182.00 2.40 2012 年 08 月 31 日
海通开元 156.00 2.06 2012 年 08 月 31 日
本次 泰豪晟大 156.00 2.06 2012 年 08 月 31 日
公开 正同创业 156.00 2.06 2012 年 08 月 31 日
发行
前有 郑永锋 78.00 1.03 2012 年 08 月 31 日
限售 林安秀 42.276 0.56 2012 年 08 月 31 日
条件
的股 李留庆 41.60 0.55 2012 年 08 月 31 日
份 李健 32.50 0.43 2014 年 08 月 31 日
宋红亮 28.184 0.37 2012 年 08 月 31 日
袁金龙 26.00 0.34 2012 年 08 月 31 日
魏东林 26.00 0.34 2012 年 08 月 31 日
李建伟 26.00 0.34 2012 年 0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