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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精锻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致同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
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冲良,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波,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雯,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 2022 年的审计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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