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56 深市 *ST星星


首页 公告 *ST星星: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ST星星: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ST星星: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7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4),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20日及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5)、《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0)及《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修改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6),为了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时管理人决定在预重整阶段提前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间综合考虑与潜在投资人交流的情况、星星科技预重整的进展等,临时管理人对招募方案进行了相应修改。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萍乡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会的公告》,现就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8日,共有4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星星科技重整并向管理人提交
了重整投资方案及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包括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港汇泽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前述意向投资人将分别代表单体或其代表的联合体参与遴选,最终以遴选结果为准。

  为顺利推动星星科技重整工作,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终止重整投资人报名,并定于2022年7月10日上午10:00在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现场遴选评审会,在上述意向投资人或其代表的联合体范围内遴选出星星科技重整投资人。

  二、风险提示

  1、现场遴选评审会尚未召开,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