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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56 深市 *ST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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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0

*ST星星: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22年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召开预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临时管理人拟定于2022年1月29日上午10:00召开星星 科技预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现将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2022年1月29日,星星科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工人文化馆召开(同步在“工行融e联-破产清算与重整管理系统”与微信小程序 “破产清算系统”进行网络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1.临时管理人作《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阶 段临时管理人工作报告》;2.债权人审议及表决《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 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3.债权人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表》进行核查;4.债权人对《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共益债务情况的 报告》进行审查;5.债权人审议及表决《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特别说明:部分议题名称在《江西星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基础上存在细微调整,以会议实际审 议及表决议题名称为准)。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及债权人代理人共238家,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
94.44%。

    会议列席人员包括星星科技临时管理人代表、预重整引导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表、星星科技代表、星星科技职工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共有两项表决事项,分别为《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以及《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即2022年2月8日24:00),星星科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事项1:《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授权范围的提案》

    赞成票222张,反对票5张,逾期未表决视为赞成票11张,总计债权人赞成票数为233张。总计债权人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票数的97.9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78%。

    2、表决事项2:《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决的提案》

    赞成票219张,反对票8张,逾期未表决视为赞成票11张,总计债权人赞成票数为230张。总计债权人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票数的96.6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以上两个表决事项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追溯重述后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内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8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触及第10.3.10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如2021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第10.3.6条,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司债权人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向萍乡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萍乡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债权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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