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
星科技”)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POPULARTECHNOLOGY CO.,LTD.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11 号)核准,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440,000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
元。截止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4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6,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465,146.98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372,134,853.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4-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及拟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号为 1995510104001860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支付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懋”)15%股权的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交易完成后对深圳
联懋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投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对深圳联懋 15%股权的
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的支付,专户 19955101040018609 内的募集资金为 0.00
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2015年11月18日,深圳联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73166163132,并与公司、国信证券、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深圳联懋产能扩充项目建设的存储和使用;深圳联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000056119100244886,并与公司、国信证券、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深圳联懋运营资金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已无余额,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10,720.76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5]第4-00109 号”《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审核报告》。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0,720.76 万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实际使用该配套募集资金 375.28 万元,累计已投入
36,796.24 万元,累计投入比例 98.88%。公司于 2017年 4月 18 日召开了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案并将剩余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2015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运资金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33.59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深圳联懋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即公
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投项目建设完成。2017 年 5 月 5 日,深圳联懋办理了专户
773166163132 及专户 4000056119100244886 的注销手续。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期末无余额。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深圳联懋营运资金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无法计算其收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能有效提高深圳联懋在智能硬件、金属结构件两个重要业务方向的技术积累,提高其在精密结构件的整体研发实力;同时缓解了深圳联懋随着产量的增长而带来的应付款项支付的压力,提高其运营效率,为深圳联懋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213.4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213.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5 年度 30,364.75
其中: 2016 年度 6,056.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7 年度 375.28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剩余 433.59 万元
(含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金额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截止日完工程度
额 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1 支付购买深圳联懋的现金对价 支付购买深圳联懋的现金对价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2015 年 10 月 23
日
2 深圳联懋营运资金和研发中心建 深圳联懋营运资金和研发中心 6,660.00 6,213.48 5,896.56 6,660.00 6,213.48 5,896.56 -316.92 2016年 11月 13日
设项目 建设项目
3 深圳联懋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深圳联懋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9,899.68 10,000.00 10,000.00 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