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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0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吴丹枫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先玉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以“智能终端部件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发展战略,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697.0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65,303.30万元,同比增长13.08%;营业成本479,057.6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53,987.56万元,同比增长1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1.28万元,同比下降54.39%。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7年年

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太平先生、俞毅先生、吴丹枫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635,626.42元,

与关联方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员工宿舍及物业管理费 634,610.00 元、水电费

940,650.21元,销售给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水电113,894.86元,向关联方浙江水晶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排污权556,000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星谷触控科技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312,379.92元,与关联方台州星星

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厂房租赁费2,024,184.52元,销售给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电费861,915.28元。

    2017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深圳九星智能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发生租赁费82,174.90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叶仙玉、蒋亦标、林

海平、潘清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叶仙玉、蒋亦标、林

海平、潘清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

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经营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648,803,9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2,976,078.84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648,803,9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24,401,97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973,205,913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2017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差旅费)。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

构,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

融资机构申请授信规模不超过 720,00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8

年度流动资金的累计融资金额在480,000万元(含)以内授权公司内部成立的融资委

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决定和审批,2018 年度公司超过

480,000万元且不超过720,000万元的融资金额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审批。本次授权有效

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

    为满足2018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8

年度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44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对子公司

及孙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以内,授权董事长审批使用;2018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

超过累计担保金额或对外其他的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和审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核定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结合同行业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2017年度薪酬月工资2018年度薪酬月工资

                                                 (税前)元         (税前)元

       王先玉          董事长         男          75,000              37,500

       潘清寿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60,000              30,000

       毛肖林         副董事长        男          60,000              30,000

       陈美芬         财务总监        女          45,000              45,000

       李伟敏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男          37,500              37,500

                         秘书

       张文铎         副总经理        男          37,500              37,500

       黄顺昌         副总经理        男          3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