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互联网医疗及创新运营服务项目-云医项目”的募集资金 19,167.30 万元及专户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用于“WiNEX MY 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姚宝敬 冯锦锋 王蔚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