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1-13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的顺利完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91,659.6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67,659.6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信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为该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9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本次为常州金信诺提供担保的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24438585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郑军
(5)成立日期:2000-11-28
(6)营业期限:2000-11-28至2030-11-27
(7)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号
(8)注册资本:8,580万人民币
(9)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11)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总额 306,620,533.99 314,684,587.03
负债总额 147,731,448.84 151,586,824.54
净资产 158,889,085.15 163,097,762.49
营业收入 138,131,735.16 149,412,472.58
利润总额 -2,287,300.72 2,902,622.77
净利润 -1,873,229.68 4,216,647.90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债务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玖佰万元整。
②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03,20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42,128,458.23元人民币)的比例为不超过86.76%,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81,831.5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4.94%。
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