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2018年7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32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32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3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后期实施股份奖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0),于2019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1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69,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不在敏感期范围内;
2、自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份计划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8,485,700股的25%。
公司后续将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