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32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32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32元/股。
一、回购预案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后期实施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4.32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32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32万元,资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32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432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4.3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684,030 32.31% 187,684,030 32.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119,804 67.69% 390,119,804 67.52%
三、股份总数 577,803,834 100% 577,803,834 100%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择机回购A股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本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增持股 增持均
姓名 任职 买入时间 增持方式数(股)价(元/ 占总股本比例
股)
2018.5.4 集中竞价 341,000 15.874 0.0767%
黄昌华 2018.5.14 集中竞价 178,300 15.510 0.0401%
董事长 2018.5.15 集中竞价 372,700 15.678 0.0839%
2018.5.17 集中竞价 392,872 15.690 0.0884%
2018.5.23 集中竞价 100 15.800 0.000022%
对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说明: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先生的通知,计划自2018年4月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昌华先生的书面通知,黄昌华先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已实施完毕。以上增持计划均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上述买入行为系黄昌华先生履行增持计划,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且按规定在增持前就相关事项已经通知了公司,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32万元,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
3、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
4、定期报告中。
公司距回购期届满3个月时仍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将对外披露未能实施该回购方案的原因。回购期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