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853,787 股;
2.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前期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9,727,575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
3. 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28 元/股。
4.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5.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李晓萍 董事、副总经理 15,782,060 80.00% 0.54%
2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3,945,515 20.00% 0.13%
(27 人)
合计 19,727,575 100.00% 0.67%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等情形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考核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3 年 12.00 亿元 9.60 亿元 4.00 亿元 3.20 亿元
考核期
第二个 2024 年 15.60 亿元 12.48 亿元 5.20 亿元 4.16 亿元
考核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A≥Am 100%
营业收入(A) An≤A<Am 80%
A<An 0%
B≥Bm 100%
净利润(B) Bn≤B<Bm 80%
B<Bn 0%
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当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出现A<An且B<Bn
(X)的规则 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X=80%。
注:1. 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 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因公司业绩考核导致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9.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根据各考核年度激励对象相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因个人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4.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 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依据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剔除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 2,913,880,857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
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28-0.07=4.21 元/股。
2. 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