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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光线传媒: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总经理王长田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总经理积极开展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苗棣先生、周展女士、王雪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苗棣先生、周展女士、王雪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岗位、绩效情况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为人民币 9.6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李德来先生、侯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其总股本 3.00%的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当虹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5:00 在北京市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以上部分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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