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以自有资金向春秋时代(平潭)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平潭”)及云南春秋时代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春秋”)提供人民币 2,37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光线影业向春秋平潭及云南春
秋提供的人民币 2370 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8)。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春秋平潭基本情况
1. 春秋平潭基本情况
名称:春秋时代(平潭)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0 日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二号楼十一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吕建民
控股股东:春秋时代(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摄影扩印服务,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春秋平潭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7,698,118.37 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180,278,505.29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32,580,386.92 元;2023年度,春秋平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51,859.15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46,648.37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春秋平潭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春秋平潭产权及控制关系:
吕建民 周 璞
99% 1%
北京泽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赵启进 鲍卫国 王炜栋
93.9% 4.5% 0.8% 0.8%
春秋时代(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100%
春秋时代(平潭)影业有限公司
(二)云南春秋基本情况
1. 云南春秋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云南春秋时代影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8 日
注册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滇兴街滇中空港商务广场 1 号楼 405-6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宓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电影摄制服务;翻译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资助对象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云南春秋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357,551.24 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992,000.00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3,365,551.24 元;2023 年度,
云南春秋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77,358.48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55,138.18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云南春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云南春秋产权及控制关系:周宓持有云南春秋 100%股权。
三、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光线影业向春秋平潭及云南春秋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原用于投资制作电影《扫黑·决不放弃》(原名《扫黑·拨云见日》)之需要,光线影业为该电影的出品方、
发行方,该电影目前尚未上映,预计将于年内上映。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次
财务资助已到期。春秋平潭及云南春秋的现有资金暂不足以偿还本次财务资助的本金人民币 2370 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款项无法按时收回。
四、采取的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扫黑·决不放弃》由曾成功导演、监制了《白夜追凶》《心理罪》《古董局中局》《“大”人物》等优秀影视剧作品的五百执导,并由业内优秀主创团队创作,是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部展现扫黑除恶斗争胜利成果的动作大戏。该电影用扫黑除恶案例来塑造“人物”,故事深切民生,极具社会现实意义;场景多元,场面丰富,影视化效果强;通过影视艺术手段客观反映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成果,题材突破,故事创新,是一部有信仰的主旋律商业电影,承载着人民群众对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的美好期待,能够引发观众情感共鸣。
春秋平潭及云南春秋已将其在该电影中的应收账款为光线影业设定抵押、提供担保,该电影预计将于年内上映,影片回款将优先偿还公司本次财务资助资金。同时,吕建民作为春秋平潭之法定代表人,仍继续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的《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及/或义务向光线影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会持续关注该影片的后续进展,以及春秋平潭与云南春秋的经营情况,不排除通过行使《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对本次财务资助款项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有限公司尚未收到其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北京全擎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 1,888 万元财务资
助及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未到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10%。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