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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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1,682,598.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84,908,980.75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8,412,358.6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965,880,623.74元,减去2021年度派发的2020年度普通股股利人民币29,336,084.32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人民币40,275,380.7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17,856,800.07元。
疫情对影视行业造成了持续性的影响,但作为行业龙头,公司对未来的长期、稳健发展充满信心。为回报股东,兼顾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33,608,432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人民币586,721,68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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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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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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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