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
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娜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8 万元,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