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6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亨升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亨升”)《减持股份告知函》,
上海亨升于 2019 年9 月 9 日至 9 月 1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 股。
上海亨升自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计(即: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计),在 2017 年 5 月 1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2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亨升本
次减持及其历次累计减持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时公司股本 减持比例
(元) (股)
2019 年 9 月 9 日 6.99 500,000 445,987,594 0.1121%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10 日 7.11 500,000 445,987,594 0.1121%
上海亨升 2019 年 9 月 11 日 6.88 500,000 445,987,594 0.1121%
合 计 - - 1,500,000 - 0.3363%
2、历次减持股份情况(自最近一次上海亨升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时公司股本 减持比例
(元) (股)
2017 年 5 月 12 日 12.15 250,000 439,931,947 0.0568%
2017 年 5 月 18 日 12.49 790,000 439,931,947 0.1796%
2017 年 5 月 19 日 12.33 100,000 439,931,947 0.0227%
2017 年 5 月 25 日 12.01 400,000 439,931,947 0.0909%
上海亨升 集中竞价 2017 年 5 月 26 日 12.01 300,000 439,931,947 0.0682%
2017 年 6 月 5 日 11.86 500,000 439,931,947 0.1137%
2017 年 6 月 6 日 11.79 219,000 439,931,947 0.0498%
2017 年 6 月 12 日 12.34 220,000 439,931,947 0.0500%
2017 年 6 月 13 日 12.24 271,000 439,931,947 0.0616%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19-069
2019 年 9 月 9 日 6.99 500,000 445,987,594 0.1121%
2019 年 9 月 10 日 7.11 500,000 445,987,594 0.1121%
2019 年 9 月 11 日 6.88 500,000 445,987,594 0.1121%
合计 - - 4,550,000 - 1.0296%
注:
(1)公司最近一次发布上海亨升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最近一次发布上海亨升简式权益变动有关提示性公告的日期为2017年6月8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上海亨升在2017年5月12日减持股份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562,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6.9471%,本次减持(即:2019年9月9日-9月11日)后,上海亨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012,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8326%。其自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计,在2017年5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296%(不含因公司实施业绩承诺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减因素的影响)。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562,500 6.9471% 26,012,500 5.8326%
上海亨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62,500 6.9471% 26,012,500 5.83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亨升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亨升未在《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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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亨升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向公司提出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9)。上海亨升本次减持行为中的减持原因、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等均与已披露的公告相符,未违反减持承诺。
4、上海亨升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本次减持后,上海亨升持有公司股份 26,012,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8326%,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