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3-02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3,59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1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4 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25%,即不超过 170,8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
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基本情况
(一)高管名称:黄建军
(二)持股情况:目前,黄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3,59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
黄建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公司 IPO 前所持公司股份、2013 年度及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认购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黄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25%,即不超过 170,898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04%。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5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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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预计):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情况
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 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股 683,592 0.16% 512,694 0.12%
黄建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898 0.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2,694 0.12% 512,694 0.12%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黄建军先生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作出了“IPO 时
董监高股东的承诺”。
(二)为稳定股价,黄建军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8 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股
份增持及不减持承诺”。
(三)黄建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建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黄建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三)黄建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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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建军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