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8-055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324,475,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9,468,530.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62,237,75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86,713,252股。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回购注销了445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20,740股。基于前述因素,
截至2018年5月7日,公司总股本由324,475,501股减少至318,854,761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因此,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318,854,7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0576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95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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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8813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21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6105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8,854,76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81,092,495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93 杨维国
2 01*****577 付秋生
3 01*****882 赵利宾
4 01*****526 杜建平
5 01*****609 郎金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8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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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2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4,541,394.00 35.92% 58,280,253.00 172,821,647.00 35.92%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8,895,665.00 34.15% 55,407,628.00 164,303,293.00 34.15%
首发后限售股 5,645,729.00 1.77% 2,872,625.00 8,518,354.00 1.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313,367.00 64.08% 103,957,481.00 308,270,848.00 64.08%
合计 318,854,761.00 100.00% 162,237,734.00 481,092,495.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81,092,495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2487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
3、咨询联系人:华梦阳、赵鑫;
4、咨询电话:0371-56599758;
5、传真电话:0371-5659971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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