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9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
币 100 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19,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玖佰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322,547.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677,452.82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贰佰陆拾柒万柒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贰分)。
截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3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10,249,564.38 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212,677,452.82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038,737.19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723,287.67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208,032,460.48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8,039,623.96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5,000,210.66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79,352.82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9,027,664.3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0,249,564.3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49,564.38
现金管理余额 10,100,000.00
四、差异(三 - 二) 1,221,900.00
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9,027,664.38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0,249,564.38 元,差异 1,221,900.00 元,系部分发行费用 1,221,900.00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23,40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80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539,999,995.2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贰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950,681.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8,049,313.53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贰仟捌佰零肆万玖仟叁佰壹拾叁元伍角叁分)。
截止 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377,973,316.68 元,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528,049,313.53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484,488.77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53,173,693.17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3,173,693.17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77,360,109.13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77,973,316.6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92,973,316.68
现金管理余额 285,000,000.00
四、差异(三 - 二) 613,207.55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77,360,109.13 元,募集资金实际
余额 377,973,316.68 元,差异 613,207.55 元,系部分发行费用 613,207.55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广东宝莱特血液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
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开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21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
证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644101022 154,500,000.00 ---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 2002021729100509347 60,000,000.00 --- 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511901025 --- 149,564.38 活期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820000511921023 --- 10,100,000.00 定期
合 计 --- 21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