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 年初至
告期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 上年同期 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 年同期
期增 末 增减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后
营业
收入 515,885,393.83 186,285,924.56 186,285,924.56 176.93%1,055,939,891.55 593,087,992.62 593,087,992.62 78.04%
(元
)
归属
于上 -9,701,883.25 -18,547,232.92 -18,420,460.58 47.33% -41,378,625.21 -61,896,168.23 -61,586,041.66 32.81%
市公
司股
东的
净利
润
(元
)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东的
扣除
非经 -7,763,177.10 -24,811,202.06 -24,684,429.72 68.55% -39,412,689.98 -69,842,157.45 -69,532,030.88 43.32%
常性
损益
的净
利润
(元
)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现
金流 - - - - -174,031,015.37 137,192,195.53 137,192,195.53 -226.85%
量净
额
(元
)
基本
每股
收益 -0.0153 -0.0292 -0.0290 47.24% -0.0652 -0.0975 -0.0971 32.85%
(元/
股)
稀释
每股
收益 -0.0153 -0.0292 -0.0290 47.24% -0.0652 -0.0975 -0.0971 32.85%
(元/
股)
加权
平均
净资 -2.64% -4.18% -4.14% 1.50% -10.73% -13.35% -13.28% 2.55%
产收
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
产 552,524,893.37 559,847,316.93 559,847,316.93 -1.31%
(元
)
归属
于上
市公
司股 362,534,398.14 408,919,549.21 408,919,549.21 -11.34%
东的
所有
者权
益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
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
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准则解释第 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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