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二轮问询)(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1)0202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广东佳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上市公司”、一发行人”或“公司”)会
同第一刨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相
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对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就其中需要会计师
发表核查意见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一、问询函2. 2021年1月,发行人设立深圳美然美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美然美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云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gg%
份额,为有限合伙人;全资子公司佳云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的份额,为普
通合伙人。公司对美然美至的认缴资本为38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出资,美然美至
未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美然美至未来不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公司拟注销美然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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