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08号《关于核准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佳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李佳宇发行26,500,433股股份、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015,585股股份、向张翔发行6,222,818股股份、向陈阳发行4,978,254股股份、向杜海燕发行2,844,716股股份、向杭州好望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63,610股股份、向珠海横琴安赐文化互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31,805股股份、向新余高新区众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87,189股股份购买北京微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陈忠伟发行7,738,538股股份、向傅晗发行5,416,278股股份、向苏培发行2,322,260股股份、向新余高新区筋斗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190,544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云时空科技有限公司88.64%的股权;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94,48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2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89,999,985.60元,扣除承销费用12,5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77,499,985.60 元 。 2015 年 12 月 9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477,499,985.60元,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3,405,947.00元,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474,094,038.6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0日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5]G15037450055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公司自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