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明家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1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明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15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11月24日披露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于2015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草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草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之“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前:
若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可申请行权的相应比例股票期权可以递延到以后年度,以后年度达到行权条件时一并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内,若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行权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年,本期股票期权及未能满足前期行权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修订后:
若行权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未能达标,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将由公司注销;若行权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子公司个
别考核指标未能达标,该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将由公司注销。
二、在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之“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3)激励对象考核要求”中新增如下内容: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B~D等级,公司将注销该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中未予以行权的部分。
三、对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之“(2)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第一个、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以后年度,以后年度达到解锁条件时解锁。第三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解锁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一年,本期限制性股票及未能满足前期解锁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后注销。
修订后:
若解锁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未能达标,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当期可解锁部分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若解锁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子公司个别考核指标未能达标,该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当期可解锁部分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四、对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之“(3)激励对象考核要求”中新增如下内容: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B~D等级,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回购该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锁部分中未予以解锁的部分,并注销。
公司同时对《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