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园二区第六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二○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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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
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和本公司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林常、吴强、周文浩、苟华文、郑更生、
胡建华、宋聚全、任凤琪、李缅花、龙胜、黄闻云各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龚伟斌、林常、吴强、周文浩、胡
建华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的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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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占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 2011 年 3 月 31 日比
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 年 1-3 月比较式利润表、2011 年 1-3 月比较式现金流量表。
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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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
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瑞丰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
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54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1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0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瑞丰光电”,股票代码“300241”;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2,16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 板 指 定 的 五 家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
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
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7 月 12 日
3、股票简称:瑞丰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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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代码:30024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7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 54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1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发行后持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股东名称
(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龚伟斌 4,202.4364 39.27 2014 年 7 月 12 日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2,069.3533 19.34 2014 年 7 月 12 日
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 794.7516 7.43 2012 年 7 月 12 日
林 常 224.9297 2.10 2012 年 7 月 12 日
吴 强 149.9532 1.40 2012 年 7 月 12 日
周文浩 146.2043 1.37 2012 年 7 月 12 日
首次公开发 苟华文 108.7160 1.02 2012 年 7 月 12 日
行前已发行 郑更生 93.7208 0.88 2012 年 7 月 12 日
的股份 胡建华 44.9859 0.42 2012 年 7 月 12 日
宋聚全 37.4884 0.35 2012 年 7 月 12 日
任凤琪 37.4884 0.35 2012 年 7 月 12 日
李缅花 37.4884 0.35 2012 年 7 月 12 日
龙 胜 29.9906 0.28 2012 年 7 月 12 日
黄闻云 22.4930 0.21 2012 年 7 月 12 日
小计 8,000.0000 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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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 网下询价发行股份 540.0000 5.05 2011 年 10 月 12 日
行的股份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160.0000 20.18 2011 年 7 月 12 日
小 计 2,700.0000 25.23 -
合 计 10,7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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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发行前);10,700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龚伟斌
成立日期 2000 年 1 月 24 日
住 所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园二区第 6 栋
邮政编码 518108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