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唐烨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廖卫平先生、赵子夜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廖卫平先生、赵先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70,850.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6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6.37%;每股收益-0.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1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6,209.35元,因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负值,故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1,131,812.52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9,252,085.57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留存资金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021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与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产生部分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沈黎明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投项目相关账户的截止2021年3月31日节余资金4,564.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其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 贷款 授信额度(万元)
条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信用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12,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7,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 5,0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