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18-159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美晨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其他董事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长郑召伟先生、总经理李荣华先生、副董事长张磊先生(小)以及董事徐海芹先生,计划自2018年9月4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停牌影响,其中,郑召伟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98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8%,增持总金额10,028,382元;李荣华先生、张磊先生(小)以及徐海芹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召伟先生、总经理李荣华先生、副董事长张磊先生(小)、董事徐海芹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郑召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813,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53%,通过山东晨德投资有限公司(郑召伟持股100%)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4,68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85%;李荣华先生通过杭州晨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荣华先生持股5%)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724,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张磊先生(小)通过杭州晨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磊先生(小)持股5%)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724,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徐海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召伟先生、总经理李荣华先生、副董事长张磊先
生(小)、董事徐海芹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拟增持数量或金额:增持公司股票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
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2018年9月04日起3个月内增持完毕(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
日以上的情况,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5、增持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方式)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
期买卖公司股份。
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以及其他董事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1、截止本公告日,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及重大事项停牌影响,其中,郑召
伟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98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68%,增持总金额10,028,382元;李荣华先生、张磊先生(小)以及徐海芹
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后续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实施增持计划(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1日停牌,因此增持计划结束日顺
延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郑召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细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增持金额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元/股)比例(%) (元)
郑召伟 集中竞价 2018年9月11日 94,720 6.78 0.0065 641,805
郑召伟 集中竞价 2018年9月14日 43,400 6.78 0.0030 294,283
郑召伟 集中竞价 2018年11月14日 1,849,900 4.92 0.1273 9,092,294
合计 1,988,020 5.04 0.1368 10,028,382
2、郑召伟先生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郑召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825,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85%,通过山东晨德投资有限公司(郑召伟持股100%)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2,693,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17%;
本次增持后:郑召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813,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53%,通过山东晨德投资有限公司(郑召伟持股100%)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4,681,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85%。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