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3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56%)的董事徐海芹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9 月 1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1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37%),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 25%;
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34%)的董事张磊先
生计划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3,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59%),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当年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海芹 董事 2,100,000 0.1456%
张磊 董事 2,500,000 0.17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计划减持 占公司 减持 减持原
姓名 数量(股) 总股本 方式 因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源
比例
徐海芹 918,750 0.0637% 集中 个人资 2023/9/1~ 按市场价格 个人增持股份
竞价 金需求 2024/2/29
张磊 1,093,750 0.0759% 集中 个人资 2023/9/1~ 按市场价格 个人增持股份
竞价 金需求 2024/2/29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2、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 的情形。除上述法规要求外,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未曾作出其他特殊承诺,不 存在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 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