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989,894 股,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 股(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下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公 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67,500 股,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6,875 股,后因 2019 年权
益分派实施,其减持计划相应调整为减持不超过 989,94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20%。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89,894 股,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调整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273,081,592 股(已剔除回购股份 16,452,9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2971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7,196,412.09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125392 股,合计转增 221,889,498
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494,971,09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刘永珍女士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权益分派前持有股份 权益分派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67,500 0.83% 4,109,933 0.83%
刘永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6,875 0.21% 1,027,483 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0,625 0.62% 3,082,450 0.62%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本次权益分派后,刘永珍女士的减持计划相应调整为:自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94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3 日 9.01 180,194 0.04%
刘永珍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4 日 8.84 52,000 0.0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7 日 9.09 408,000 0.08%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 月 9 日 10.03 349,700 0.07%
合计 -- -- 989,894 0.20%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09,933 0.83% 3,120,039 0.63%
刘永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7,483 0.21% 37,589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82,450 0.62% 3,082,450 0.6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珍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永珍女士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股份预披露义务,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刘永珍女士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珍女士均严格履行了其前期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