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5 月 1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2,667,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见“注”,下同】的 47.01%), 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 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98,84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 511,424,086 股,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
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 股,即总股本为 494,971,090 股。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
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时间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已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名称 (元)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 8.4851 4,624,238 0.9342%
邢翰学 2021 年 6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2021 年 7 月 13 日 9.0274 4,210,000 0.8506%
小计 8.7435 8,834,238 1.7848%
吴剑鸣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1 日 9.8839 325,400 0.0657%
小计 9.8839 325,400 0.0657%
邢翰科 / / / / /
小计 / / /
合计 8.7840 9,159,638 1.85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①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6,006,456 27.48% 127,188,818 25.70%
邢翰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43,760 6.21% 21,913,672 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262,696 21.27% 105,275,146 21.27%
合计持有股份 50,089,306 10.12% 49,763,906 10.05%
吴剑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22,327 2.53% 12,196,927 2.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66,979 7.59% 37,566,979 7.59%
合计持有股份 46,572,225 9.41% 46,572,225 9.41%
邢翰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43,056 2.35% 11,643,056 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29,169 7.06% 34,929,169 7.06%
合计持有股份 232,667,987 47.01% 223,524,949 45.16%
合 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09,143 11.10% 45,753,655 9.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758,844 35.91% 177,771,294 35.92%
注 1:本次减持过程中,邢翰学因误操作导致期间增持 16,600 股,故本次减持前后的持
股数差额与减持合计数相差 16,600 股;因其高管身份增持部分自动锁定 75%,故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相应增加 12,450 股。
注 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除误操作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仍超过 30%,三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邢翰学 邢翰科吴剑鸣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