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刘永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9,183,5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8%),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98,84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公 司股东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120,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0,01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6%)。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 511,424,086 股,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
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股,即总股本为 494,971,090 股。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
先生三人联合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及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发来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质押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
邢翰学 122,847,412 24.82% 92,135,559 30,711,853 20,700,000
吴剑鸣 49,763,906 10.05% 37,322,929 12,440,977 20,000,000
邢翰科 46,572,225 9.41% 34,929,169 11,643,056 12,931,000
合计 219,183,543 44.28% 164,387,657 54,795,886 53,631,000
刘永珍 3,120,039 0.63% 2,340,029 780,010 0
注: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系夫妻关系,邢翰科先生系邢翰学先生之胞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或降低股权质押融资金额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98,843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刘永珍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780,01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0.1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的
期间不减持),具体期间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邢翰学、吴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剑鸣、邢翰 股份限售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2011 年 06 2014 年 06 已履行完
科 承诺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月 22 日 月 22 日 毕
分股份。
本人/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认购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股股票,获配股数为 2019 年 04
股份限售 6383647 股。本人/本公司将按照《上 2016 年 04 月 06 日 已履行完
首次公开 邢翰学 承诺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 月 06 日 (如遇非 毕
发行或再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 交易日顺
融资时所 关要求,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非 延)
作承诺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三十六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刘永珍 股份限售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 2011 年 06 2014 年 06 已履行完
承诺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月 22 日 月 22 日 毕
分股份。
公司董事、股份限售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监事、高级 承诺 所持有公司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中
管理人员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份限售 从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 2015 年 07 2016 年 01 已履行完
承诺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月 10 日 月 10 日 毕
邢翰学、吴 股份限售 六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 2016 年 01 2016 年 07 已履行完
剑鸣、邢翰 承诺 本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 月 07 日 月 07 日 毕
科 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其他承诺
股份减持 在公司披露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后 2019 年 12 2020 年 06 已履行完
承诺 承诺: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六个 月 23 日 月 22 日 毕
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刘永珍 股份限售 从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 2015 年 07 2016 年 1 已履行完
承诺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月 10 日 月 10 日 毕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仍超过 30%,三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刘永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