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31 深市 银信科技


首页 公告 银信科技:配股说明书
二级筛选:

银信科技: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8-03-01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rust&FarTechnology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维亚大厦12层071室)

                            配股说明书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配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

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公司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7

年8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10月25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一步审议通过具体的配售比例;2017

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配股募集

资金规模。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

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承诺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

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三、配股定价及定价依据

    1. 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

数,采用市场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5.90元/股。

    2. 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发行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5)遵循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四、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

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

十的,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已经认购的股东。

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641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中小企业云运维服务管理平台项目、智能一体化运维管理

系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

例享有。

七、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更好的保障投资者权益,结合公

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

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利润分

配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3,440,5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同时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5年: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6,313,95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6年: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2,509,55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                      29,047,265.00   33,631,395.00   51,376,43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57,730,088.40   83,309,436.23  115,967,762.05

现金分红额/当期净利润                              50.32%       40.37%        44.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元)                                             114,055,092.5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净利润(元)                                            85,669,095.5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133.1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201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33.13%,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18年 2月 9 日发布了业绩快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935,439,620.6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3%;实现营业利润138,474,361.93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546,498.87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09%。公司将根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持续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最近三年公司留存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

一部分,主要用于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

    本次配股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

陆续投入,将显着提升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

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

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配股

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相关填补措施,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配股对公司原股东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 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2)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

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2017年9月30日总股

本342,509,550股为基础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102,752,865股,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445,262,415股;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18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配售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606,410,000.00元;

    (5)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报,公司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49.48万元;根据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6年半

年报,公司2016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777.71万元;假设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

    (6)测算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