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对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英杰精
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模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85 万元。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为基于公司与关联人英杰模塑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遵照了平等互利、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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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扬 孙胜童 周 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