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33,240.98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631,625.8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5,224,402.9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2,495,019.3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5,224,402.91 元。
二、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涂料(阴极电泳漆与面漆)。目前,我国汽车涂料市场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资金实力、研发实力、产品品质、及时配套能力以及现场服务能力等各个环节,竞争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汽车涂料属于工业涂料中对技术研发水平、现场服务能力、核心性能指标有高端要求的类别,具备
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进入壁垒和服务壁垒,目前国内市场竞争态势已形成以国际知名涂料企业(PPG、BASF、立邦、艾仕得、关西等)以及国内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少数几家规模企业之间的竞争。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阶段,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市场开拓以及寻找营业收入与利润的新增长点,公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人才引进与储备、体系认证等方面,以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066.09 万元、-10,602.17 万元、1,433.32 万元,2023 年度系公司近三年首次实现扭亏为盈,且实现盈利金额仍较小。
公司董事会综合、审慎地考虑了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竞争形势、自身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和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轻金属表面处理业务、电芯绝缘涂层材料业务的有序发展,支持研发项目投入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资金,为公司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系公司近三年首次实现扭亏为盈,未来公司将在深耕主营业务的同时,持续在乘用车车身原厂漆、轻金属表面处理、电芯绝缘涂层材料等方面展开有序布局与市场开拓,积极寻找营业收入与利润的新增长点,力争更高的盈利水平;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
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