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盈利:1,300万元–1,900万元
利润总额 盈利:3,582.98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47%- 64%
盈利:1,000万元–1,50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091.06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1% - 68%
盈利:950万元 –1,4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464.24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3% - 61%
营业收入 70,000 万元 –90,000 万元 73,154.4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9,000 万元 –89,000 万元 71,575.2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76,000 万元 –95,000 万元 85,524.7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作。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较为平稳,得益于销售体系与产品布局的双重优化推进:一方面持续构建多元化销售体系,推动各渠道协同发力,有效拓宽市场覆盖范围,直接带动产品销量提升,为营收规模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稳步推进新产品市场化导入,积极布局并进军高端制造领域,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形成营收持续平稳的重要驱动。
2、公司为夯实长期竞争力,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规模同比增加,进而导致利润下滑。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0万元,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收到厦门盛芯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分红收益、出售参股公司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事项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因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因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自 202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
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工
作。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未正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
披露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将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目前公司正在与多家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接洽,将尽快确定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