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1-07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先生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杜”)董事兼总经理罗甸先生(现同时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 1.5 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
低于 3 亿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袁翔先生和罗甸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股票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先生、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董事兼总经理罗甸先生(现同时担任公司执行总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看好以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了更大程度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价格前提
袁翔先生与罗甸先生本次拟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 1.5 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3.0 亿元。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前提,增持主体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将予以顺延,增持主体将及时告知公司顺延情况。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仍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翔先生与罗甸先生均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三、延期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公司定期报告、业 绩预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在敏感期内均无法增持公司股 票,致使增持计划可实施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同时,因拟增持金额较大,资金筹措尚未完成,增持主体预计无法在原定日期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着诚信守信原则继续履行增持计划,袁翔先生与罗甸先生决定将此次增
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增持计划之截止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15 日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除上述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袁翔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袁翔先生与罗甸先生延期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袁翔先生与罗甸先生延期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翔先生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袁翔先生和罗甸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