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近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选举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
本届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连续 90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选举程序
1、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年检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洁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634500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4 号楼 A 座
邮政编码:100193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