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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紧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 2021〕 第 198 号
张紧:
你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的
董事兼副总经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卖出公司股票 1.14 万股,成
交均价 126.5 元/股,涉及交易金额 144.21 万元。 北京君正于 10 月 27
日披露《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你的上述卖出行为处于公司定期报
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 第 2.3.1 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
修订)》 第 3.8.15 条的规定。 请你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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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