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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北京君正: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的相关情况进行确定。

  最终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的相关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140,693,217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若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的相关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672.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号                                                              使用金额

 1  嵌入式 MPU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            34,560.62            21,155.30
    项目

 2  智能视频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55,972.88            36,239.16

 3  车载 LED 照明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            35,612.77            17,542.44
    化项目

 4  车载 ISP 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42,219.55            23,735.66

 5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2,000.00

                合计                            210,365.82          140,672.56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公司编制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B10214)。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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