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 A 座 108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强、李杰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刘强之弟刘飞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紧、冼永辉、姜君、许志鹏、晏晓京、赵
明漪、鹿良礼、张燕祥、张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公司股东刘强、李杰、张紧、冼永辉、姜君、许志鹏、晏
晓京、刘飞、赵明漪、鹿良礼、张燕祥、张敏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刘强、李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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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紧、冼永辉、姜君、晏晓京、张燕祥、张敏、刘飞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关
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11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11 年第
一季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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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
提供有关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北京君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91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
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00 万股,网上发行 1,6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43.8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61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北京君正”,股票代码
“30022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6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的 五 家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
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 年 5 月 31 日
3、股票简称:北京君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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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代码:30022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强、李杰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刘强之弟刘飞承诺: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紧、冼永辉、姜君、许志鹏、晏晓京、赵
明漪、鹿良礼、张燕祥、张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公司股东刘强、李杰、张紧、冼永辉、姜君、许志鹏、晏
晓京、刘飞、赵明漪、鹿良礼、张燕祥、张敏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刘强、李杰、张
紧、冼永辉、姜君、晏晓京、张燕祥、张敏、刘飞还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关
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 400 万
股股份的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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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6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首次公开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股) 发行后
(非交易时间顺延)
总股本比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刘强 18,092,633 22.62% 2014 年 5 月 31 日
2 李杰 12,000,000 15.00% 2014 年 5 月 31 日
3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791,367 13.49% 2012 年 5 月 31 日
4 张紧 4,608,000 5.76% 2012 年 5 月 31 日
5 冼永辉 4,608,000 5.76% 2012 年 5 月 31 日
6 姜君 1,800,000 2.25% 2012 年 5 月 31 日
7 刘飞 1,500,000 1.88% 2014 年 5 月 31 日
8 许志鹏 1,500,000 1.88% 2012 年 5 月 31 日
9 晏晓京 1,500,000 1.88% 2012 年 5 月 31 日
10 赵明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