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起诉陈智勇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与兴科电子有限公司原股东陈智勇的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8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就公司与陈智勇的诉讼案件出具的(2019)粤19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东莞中院对公司与陈智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2021年6月2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起诉兴科电子原股东胡恩赐、陈智勇的诉讼进展公告》。
2021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书》:“东莞中院关于原告银禧科技与被告陈智勇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的(2019)粤19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7月14日生效。”
2021年8月30日,东莞中院向公司出具的(2021)粤19执1926号《申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起诉陈智勇一案收到申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出具的(2021)粤19执19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其执行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陈智勇所持有的证券简称为银禧科技(证券代码:30022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815719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47778J)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陈智勇时起转移。
二、解除本院以(2019)粤19民初55号、(2019)粤19执保45号对上述股票采取的冻结措施,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二、关于陈智勇所持公司股份过户情况
东莞中院根据(2021)粤19执19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815,719股股份的过户手续。截至目前,陈智勇所持公司815,719股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将对上述815,719股股份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三、风险提示
若上述已过户至公司815,719股股份完成注销手续后,陈智勇剩余尚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及应退回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绩补偿--股份补偿 业绩补偿--现金 合计业绩补偿金 应退回分红款金
姓名 应补偿股份数 股份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元) 额(元) 额(元)
(股) (元)
陈智勇 2,035,028.00 21,917,251.56 43,203,329.63 65,120,581.19 2,249,496.95
如公司收到陈智勇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及退回分红款将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业绩有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及会计处理仍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陈智勇业绩补偿的进展,并敦促陈智勇依法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虽然东莞中院已执行裁定过户815,719股股票给公司,但不排除陈智勇依旧不配合东莞中院其它执行程序的可能,公司仍存在无法收回陈智勇剩余的业绩补偿款和应退回分红款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东莞中院的执行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19 执 1926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