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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4

金运激光: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0-04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关于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最终的交易安排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将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

  一、 筹划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并与梁浩东、梁伟、武汉金块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投资收购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偶一号”),本次交易完成后,玩偶一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的交易结构、交易价格及收购股权比例需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因本次交易对方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
及其一致行动人梁浩东,以及梁伟控制的公司关联法人武汉金块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意向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委派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拟收购玩偶一号股权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收购,初步预计本次交易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          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420102MA4KMKFE7T

 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 3 号 3栋 7 层

 法定代表人    梁浩东

 注册资本      2,147.5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多媒体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计算机软、硬件
                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光机电设备、激光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数控设备、电源
                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按国家限定

 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

                (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玩具销售;自动售货机的研
                发、生产、销售、租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
                营销策划。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6-05-11

  三、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梁浩东

  乙方 2:梁伟

  乙方 3:武汉金块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分别持有的玩偶一号 55.88%、
22.35%、4.66%股权。

  甲方可能进一步收购玩偶一号其他股东股权,具体视后续协商情况确定。

  2、交易价格与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收购,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结构、交易价格及收购股权比例等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以下简称“正式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审计、评估及正式交易谈判

  《意向协议》签署后,甲方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玩偶一号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乙方将积极配合中介机构的工作;同时双方将基于审计、评估情况就正式交易文件的条款进行谈判;本次交易还可能涉及甲方与玩偶一号其他股东的谈判情况。双方均完全知悉,本次交易的具体事项将根据审计、评估及各方谈判结果确定,且后续须甲方、玩偶一号履行完毕全部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后方可进行。

  4、排他性条款

  未经甲方同意,在《意向协议》解除前,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持有的玩偶一号股权转让问题再行协商、谈判或者签订相关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否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法律约束力和争议解决

  除排他性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外,《意向协议》的其他约定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产生与《意向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
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武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与解除

  《意向协议》经双方共同签署后成立并生效。自《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满 6 个月之日,双方仍未能签订正式交易文件且各方未就延期等事项达成一致,则本协议于签署之日起满 6 个月之当日自动解除。

  四、 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玩偶一号是一家采用无人零售方式来经营 IP 衍生品的专业线下渠道公司,目前主要在全国范围针对商业体和院线去铺设智能无人零售终
端用于经营 IP 盲盒产品。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金运
互动传媒有限公司与玩偶一号签署了《托管协议》,玩偶一号将其所经营产品的线上运营、IP 衍生品的采购和线上销售全面委托给武汉金运互
动传媒有限公司管理、经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4 月 20
日发布的《公司关于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2020-019)。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启动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筹划工作,拟收购玩偶一号控股权。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获得玩偶一号控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IP衍生品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协同发展线上线下业务,做大做强产业规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也有助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减少关联交易,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初步意向,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进一步确定,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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