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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2

鸿利智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1-08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俊东先生、贾合朝先生、廖梓成先生、邓寿铁先生、刘信国先生、张路华先生

  独立董事:严群先生、梁彤缨先生、马文杰先生

  董事长:李俊东先生

  副董事长:贾合朝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杨永发先生

  股东代表监事:杨永发先生、王跃飞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淑芬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离任董事、监事情况

  (一)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李国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会授予李国平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杨永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312,630股,占公司总股12.7570%;杨永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7%,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独立董事全健先生、王建民先生、万晶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达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全健先生、王建民先生、万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部分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江德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仍担任子公司广州市重盈工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鑫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江德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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