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16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20-059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施行前已经暂停上市,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实施终止上市规定。
2、关于公司股票已被暂时上市的情况: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千山药机”、证券代码“300216”)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3、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3.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因本规则 13.1.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因本规则 13.1.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因本规则 13.1.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25.79亿元;
(3)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85亿元。 因此公司已经触及上述(二)、(三)、(五)项终止上市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3.4.9条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 13.4.1 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的,本所自公司披露相关定期报告或者经追溯调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综上,公司股票存在自本公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年审计报告。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千山药机”、证券代码“300216”)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
二、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的规定,因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或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 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负值;
(三)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913,932.98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为 -697,642,191.38 元 , 2019 年 期 末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2,579,454,856.76元。
2019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根据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因此公司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二)、(三)、(五)项终止上市条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第13.4.9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综上,公司股票存在自本公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另外,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若调查结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731-84030025
六、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