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环罚字【2021】CL04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针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办公室下
发的《关于对昌乐涉气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中,昌乐县 4 月 19日督办问题中涉及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接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的上述处罚,将按期缴纳罚款,严格学习并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制度,落实相应责任人,采取相关措施改善生产方式,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5.1 条规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