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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6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9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8%。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6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4、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为授予日,授予 164 名激励对象 5,916,579 股限制性股票。

    6、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
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19,000 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86 元/股,授予日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授予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9,786,157 股增加至 375,505,157 股。

    7、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 1,774,972 股,并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8、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0 元/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1 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50,606,188 股增加至 452,064,188 股。

    10、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11.425 元/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2,064,188 股变更为 451,899,788 股。

    12、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 11.425 元/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1,899,788 股变更为 451,797,788 股。

    二、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鉴于 9 名激励对象程飞、田耘坤、刘石磊、薛超、胡纲飞、程旭宇、张春
虎、邓凯、张竟成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实施了 2017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375,505,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经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总股本 451,797,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离职人员程飞、田耘坤、刘石磊、薛超、胡纲飞、程旭宇、张春虎、邓凯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和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86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9.3875元/股,回购数量为381,6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582,270元。

    离职人员张竟成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9.2元/股,回购数量为68,4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29,280元。

    综上,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450,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211,55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 110ZC026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减少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贵公司扣除分配现金股利后,已
支付上述 9 名已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人民币 4,211,550.00 元,其中:股本 450,0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2,157,345.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542,157,345.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19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41,707,345.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541,707,345.00 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2,157,345 股变更
为 541,707,345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制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    508,625,447  93.82%            -508,625,447  93.89%
        股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    33,531,898    6.18%    -450,000  33,081,898    6.11%
        股

三、总股本            542,157,345  100.00%    -450,000  541,707,345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