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12 深市 易华录


首页 公告 易华录: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2)

易华录: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2)

公告日期:2022-12-22

易华录: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2)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2-10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
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智达”或“标的企业”)168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准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点投资”)与北京准点智慧交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准点智慧交通”)以 18,000.00 万元摘牌,联合受让华录智达标的股权。截止公告日,公司已收到 72%产权交易价款,即 12,960.00 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录智达 15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8.69%)。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17,760.00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参股公司华录智达 168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 20%)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2-105)。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上海联合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个联合体意向受让方。公司于12 月 20 日与联合体意向受让方准点投资、准点智慧交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为 18,000.00 万元;其中,准点投资受让标的企业 84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0%)的交易价款为 9,000.00 万元,准点智慧交通受让标的企业84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0%)的交易价款为 9,000.00 万元。

  截至公告日,准点投资与准点智慧交通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12,960.00 万元(交易价款总额的 72%);其余价款于合同签订
之日起 1 年内付清。公司已于 12 月 22 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转让华录智达 168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的《产权交易凭证》,确认本次转让行为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准点投资、准点智慧交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一

  企业名称:准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杰

  成立日期:2019-02-22

  营业期限:2019-02-22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28052.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1HC038L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2 号院 3 号楼 7 层 701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教育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说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受让方二

  企业名称:北京准点智慧交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准点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8-12

  营业期限:2022-08-12 至 2029-08-11

  注册资本:12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BX0PKG3N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2 号院 3 号楼 7 层 707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情况说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2022-105)。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转让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 1方(受让方):准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 2方(受让方):北京准点智慧交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统称“乙方”)

  (二)合同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华录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8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经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8,000.00 万元。乙 1 方受让标的企业 840 万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10%)的交易价款为 9,000.00 万元;乙 2方受让标的企业 840 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10%)的交易价款为 9,000.00 万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计 5,000.00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分期付款。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72%,计 12,960.00 万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
款外,乙 1 方应支付部分交易价款 3,980.00 万元,乙 2 方应支付部分交易价款
3,980.00 万元。

  其余价款付款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付清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应当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5、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
于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在交易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6、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7、合同的生效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引入新股东有利于为华录智达未来发展注入更多产业资源、扩展赛道,完成华录智达交通信息化基本盘的区域再扩展。本次交易对易华录合并范围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积极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持续关注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七、备查文件

 2、《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