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华录
股票代码:300212
收购人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易华录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易华录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华录集团 66.78%的股权,从而
导致间接收购华录集团控制的易华录 33.94%的股份(包含最新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股份还未上市),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6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7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8
四、收购人业务发展及简要财务情况...... 15
五、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6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6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7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20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20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20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
第四节 收购方式 ......21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1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22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23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3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4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5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25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25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25
第七节 后续计划 ......26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26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 26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 26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26
五、员工聘用重大变动计划...... 27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 27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7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8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8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9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0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1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1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31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1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2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2
二、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2
三、本次收购涉及中介机构及其相关经办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2
第十一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33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33
二、最近一年审计意见...... 39
三、重要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40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 ......4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42
一、备查文件...... 42
二、备查地点...... 42
附表......4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中国电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科
上市公司、易华录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华录
华录集团 指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华录资本 指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华录集团 66.78%的股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指 权从而导致间接收购华录集团控制的易华录 33.94%股权的事
项
本报告书 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重组协议》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重组
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波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通代码 91110000710929498G
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
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
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
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
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
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02 年 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联系电话 010-68200920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电科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电科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主要的下属单位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中国电子科技集 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器生产、半导体生产设备、元器件生产设备、
1 团公司第二研究 清洗与洁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