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0 证券简称:森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概述
1、2017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中能建股权投资基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2017年6月14日,公司与中能建基金签署了《宁波中能建森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宁波中能建森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以及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宁波中能建森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2、2017年9月7日,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意崔岩、马秀国、刘晓燕以货币方式增资,投入到宁波中能建森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业企(有限合伙)成为新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于2017年9月2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3、2018年6月13日,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
同意,同意马秀国、刘晓燕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于2018年6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4、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议案》。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终止合伙企业运作并依法将其注销。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注销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中能建森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1RU688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北侧众创园16号楼737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能建股权投资基金(深圳)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5日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额 (万元) (万元)
中能建股权投资基金(深圳)有 普通合伙人 60 20 0.95%
限公司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940 1400 94.29%
崔岩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4.76%
合计 6300 1720 100%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999,420.15 12,859,408.24
负债总额 21,760.00 22,260.00
净资产 12,904,972.16 12,837,148.2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611,495.67 -67,823.92
净利润 -3,611,495.67 -67,823.92
三、本次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与合伙人针对公司所关注的主要领域进行了研究,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多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注销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本次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多种因素影响的背景下,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与各合伙人协商决定注销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本次注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