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9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集团”)、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告》,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7月3日-2021年1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180,3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9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不超过6.00%),其中:中住集团计划减持14,68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3.50%,孙伯荣先生计划减持10,49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5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先生(以下简称“减持计划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伯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两者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066,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2.65%;其中:中住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084,88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7%、1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496,970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19,672,7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14.79%;孙伯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81,3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7.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孙伯荣先生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7月4日期间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5,180,3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9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00%),其中:中住集团计划减持14,688,544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3.50%,孙伯荣先生计划减持10,491,817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5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计划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年7月3日-2021年1月2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住集团与孙伯荣先生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别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公司 承诺方 在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在 其任职 期
关于同业竞 孙伯荣 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不会以任何形式 长期有效 间遵守 相
争的承诺 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关承诺,未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在公司或其子 发现违 反
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 上述承 诺
承诺类别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将按公 的情况。
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利用股东、董事的地位谋求不当利
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
成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
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
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身份操 承诺方 均
孙伯荣; 纵、指示公司或者公司的其他董事、监 遵守相 关
关于资金占 无锡中住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使得公 承诺,未发
用方面的承 集团有限 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 长期有效 现违反 上
诺 公司 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 述承诺 的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情况。
2、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及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上缴纳住房 承诺方 在
孙伯荣; 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国家 任职期 间
无锡中住 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相 均遵守 相
其他承诺 集团有限 关费用和责任由承诺人全额承担,承诺 长期有效 关承诺,未
公司 人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予以缴 发现违 反
纳。如因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损失 上述承 诺
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的情况。
孙伯荣;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011 年 3 正常履行,
股份锁定承 无锡中住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 月 3 日 至 未发现 违
诺 集团有限 司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2014 年 4 反承诺 的
公司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月26日 情形。
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 已履行 完
股份锁定承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任职期间 毕,未发现
诺 孙伯荣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及离职后 违反承 诺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 半年内 的情形。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关于同业竞 孙伯荣;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 正常履行,
争的承诺 无锡中住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长期有效 未发现 违
集团有限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在今后的业务 反承诺 的
承诺类别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 中,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情形。
(包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全
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
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
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
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
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
决。
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
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
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
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
损失,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