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14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钟明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钟明霞女士因个人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钟明霞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钟明霞女士的辞职申请,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1-143)。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有序决策、规范高效运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于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告日,于群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于群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群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于群女士简历
于群,女,1968 年 4 月生,吉林省舒兰市人,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理论法
学专业博士。美国伊利诺伊香槟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曾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7年。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专任老师,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于群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群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